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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22 15: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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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甲和乙之间有货物买卖关系,甲签发一张以乙为收款人的本票,但后来乙并未向甲交付货物,并将本票背书赠与丙,票据到期后,丙持票请求甲付款时。根据原因关系和票据关系的理论,分析甲是否可以以与乙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丙的票据权利?
7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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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你可以详细描述一下细节,便于更好的给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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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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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具体情况 具体分析 详细沟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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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乙没哟交付货物可以对抗体的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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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详谈,说明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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