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拆迁安置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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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婚后婚约解除,彩礼该怎么退还?
    而后两人发展为恋爱关系。原告胡某的父母于2023年5月30日与被告朱某见面,向被告朱某支付见面礼16800元。双方于2023年6月6日订婚,订婚当日,原告胡某向被告父母支付彩礼228000元,并支付金饰等,订婚红包45160元。双方于2023年10月2日在农村举行结婚仪式,结婚当日,原告向被告朱某支付了10000元现金红包。婚礼仪式后,被告朱某却因红包等问题与原告胡某多次发生争吵,在原告家居住不到十天,便无故搬回自己娘家居住至今。在此期间,原告胡某多次提出与被告朱某办理结婚证,然被告及被告父母却以各种理由推辞,现导致原告胡某与被告朱某的婚约无法继续履行。原告曾多次与两被告协商退还彩礼及其他款项等事宜,但均无果。调解结案时间:2024年3月4日审理结果:在律师协调,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律师办案心得:针对婚约彩礼纠纷的处理,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可以根据一方给付财物的目的,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接收人等事实,认定彩礼范围。下列情形给付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一)一方在节日、生日等有特殊纪念意义时点给付的价值不大的礼物、礼金;(二)一方为表达或者增进感情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三)其他价值不大的财物。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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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感情破裂,律师教你如何快速离婚?
    相恋几个月后,双方觉得情投意合便登记结婚了。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过短,婚后原告发现两人性格不合,经营家庭的理念也相差甚远,原告认为被告对于家庭付出较少,家庭责任淡薄,为此两人经常发生矛盾,无法相处。故而原告与被告自2019年1月便开始分居至今,双方在分居期间亦没有任何往来,感情彻底破裂。现已不可能和好,再无与被告继续共同生活的必要,因与被告就协议离婚无果,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兹根据我国《民法典》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判决时间:2022年3月17日审理结果:双方经律师协调,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成功。律师办案心得:为了快速离婚,律师能帮当事人调解离婚。调解离婚的好处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约束,想离随时起诉。起诉后,如果对方同意离婚,双方对抚养权、抚养费和财产分割没有异议,最快一两周左右的时间,就能顺利拿到离婚调解书。实践中案件量大的法院,会相对慢一些。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则转入正常诉讼流程。
    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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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胜诉:夫妻感情破裂,女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成功
    相识,2018年2月5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8年5月5日生育女儿。原告为某医院的一名护师,婚前二人感情一般。由于婚后性格不合,且被告不求上进,工作一直不稳定,多次对原告实施家暴,瞒着家人在多家平台和机构借贷,致使夫妻感情破裂。自2020年11月至今持续分居,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和好的迹象,因此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判决时间:2022年2月7日审理结果:代理原告胜诉法院认为,原告要求离婚,被告表示尊重原告的决定,可以认定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提出离婚的诉求,予以支持。原告提出分割某汽车财产,原被告均认可该车辆现值人民币8万元,根据现在由被告占用使用的事实,法院酌定该车辆所有权属被告,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4万元。关于婚生女儿,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均有抚养小孩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法院确认“原被告女儿已经在被告家生活的时间多,原告休假时接到原告处生活”的事实,为不改变小孩的学习和成长环境,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女儿由被告直接抚养较为妥当,原告有探望女儿的权利。结合原被告子女居住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及原被告月工资收入情况,法院酌定原告每月向被告支付孩子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直至子女成年。律师办案心得:涂律师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在详细了解婚前、婚后的感情基础,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重要事实之后,迅速将专业的离婚起诉状提交到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等案件分到承办法官手中之后,又积极与承办法官进行良好的配合和沟通,终将冗长的离婚周期缩短和提前至一次起诉离婚成功。
    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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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TX破产管理人:所有债权人将得到全额偿还
    某一经营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150000元,原告于2018年9月28日向被告转账三笔,另现金给付10000元,合计150000元,同日被告胡某向原告出具借条,借期三个月,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被告胡某向原告借款时为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夏某知情,并将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被告夏某应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原告多次向两被告催要借款,两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法院民事调解时间:2024年1月24日审理结果:代理原告胜诉法院认为,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胡某自愿归还原告袁某借款150000元,此款自2024年3月起,每月20日之前归还5000元直至还清之日止。二、如果被告胡某没有履行任何一期付款义务,原告袁某有权就全部剩余债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被告胡某自愿承担剩余借款自起诉之日即2023年10月27日起,按照当时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13.8%计算逾期利息至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律师办案心得:一、此案件在2024年1月4日立案,于2024年1月23日在法院法官的主持及律师的沟通协调下,调解结案。案件处理效率还是相当高的,律师代理的原告当事人对于处理结果还是很满意的。二、此案件也告诉我们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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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 对抗案外人除非知情
    记在两人名下。婚后,赵先生欠下债务,房屋被法院查封,王女士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要求解除对房屋的查封。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王女士经朋友介绍与赵先生相识、相恋,婚前,王女士按揭购买了一套期房。为避免以后出现财产争议,两人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约定:无论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房屋所有权均归王女士所有,与赵先生无关。协议签署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几年后,案涉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不久,赵先生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小张告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赵先生偿还小张借款本息40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小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案涉房屋。王女士得知房屋被查封后,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法院解封房屋。异议被驳回后,王女士向法院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房屋虽为王女士婚前购买,但产权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并且没有变更登记,该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因此,案涉房屋的产权应归王女士、赵先生共同共有。此外,在王女士未能举证证明小张知道《婚前财产协议》的情况下,王女士与赵先生签署的协议仅对他们夫妻双方有效,并不能对不知情的小张产生对抗效力,因此,不能以此协议排除法院对案涉房屋的查封。据此,法院驳回了王女士的诉讼请求。法官释法婚前财产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夫妻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作出约定,以免在日后产生争议。一份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仅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对不知情的第三人没有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具体到本案,赵先生欠款时,并没有告知小张有婚前财产协议的约定,小张对协议内容不知情,因此,法院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赵先生的份额。王女士和赵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由双方另行处理。作者:翟欣来源:中国法院网2024.3.22标题:婚前签署房产归属协议,不等于拿到“免被查封金牌”
    邝宪平律师 邝宪平律师
    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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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家暴,妻子起诉离婚获准并获损害赔偿
    年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董某长期对其与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致其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故要求离婚和损害赔偿金100000元,并称经济困难,只抚育女儿董乙,长子董甲归董某抚养。董某则辩称,酒后打过刘某,但不存在家庭暴力,不同意给付损害赔偿金。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刘某提供的家庭摄像设备记载的录像视频及照片,可以证实被告董某多次对刘某及两子女实施家庭暴力,应当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董某对其实施家暴,给其造成身心伤害,应当作出损害赔偿。董某亦对其二子女实施家暴,若孩子判归其抚养,孩子的身心健康将会受到伤害。刘某的要求不合法律规定。遂判决:一、准许刘某与董某离婚;二、董某给付刘某离婚损害赔偿金10000元;三、两子女董甲、董乙均归刘某抚养,董某给付二子女抚育费每人每月8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为止。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现已生效。说法夫妻一方以家暴为理由起诉离婚,应当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应准许离婚。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方对无过错方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本案董某对刘某多次实施家暴,给刘某造成了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应当对刘某作出赔偿,综合考虑到家暴程度和损害后果与董某的经济状况,法院酌情判决董某赔偿10000元较为适当。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以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生活习惯为判别准则。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要跟另一方。8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2岁因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抚养,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8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本案刘某虽然不同意抚育长子董甲,但为了孩子不受到其父董某的继续伤害,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法院判决归其抚养,符合《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邝宪平律师 邝宪平律师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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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时,哪些家庭暴力的证据会被人民法院认可?
    可以是听到或是见到家庭暴力的邻居作出的。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后,一般会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如果暴力正在进行,他们会出手阻止暴力,如果暴力已经结束,警察会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详细询问事发的具体情况,并将双方陈述的记录下来,这就是报警记录。这份报警记录是反映存在家庭暴力最好的证据,由于是公权力机关作出的,证据效力比较高。如果施暴时,受害者无法报警,可以在施暴结束后的最短时间内,拨打“110”或者自己到派出所去报警,制作相关的记录。(2)验伤报告。家庭暴力一般要求造成轻微伤以上结果,因此家庭暴力的验伤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报警后,警方一般会给受害方开具专门的验伤申请单,到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进行伤情鉴定。如果没有报警,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去医院验伤,将伤情报告作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证据。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把自己受伤情况拍成照片保存。值得提醒的是,受害方自己去验伤的报告和照片没有专门司法鉴定机关出具的验伤报告效力高,而且对于受害方自己的验伤报告和照片,对方在法庭上一般也会予以否认,会说成是受害方自己不小心受伤所致。(3)证人证言。居住在经常发生暴力的家庭旁边的邻居,一般对暴力情况都会有几分知情。可以请知情且愿意作证的邻居,到法庭上作证,该证人证言会成为指认家庭暴力很好的证据。经历家庭暴力的受害方一般还会寻求居民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的帮助,该调解组织的人员可以出庭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4)认错书。家庭暴力一般会经历一个紧张期、爆发期、蜜月期的循环。施暴者施暴后,在蜜月期通常会有一个悔过的表现。这时,他们会写下悔过书,保证不再动手,来乞求受害方的原谅。但是,只要开始了第一次施暴,其后绝对不会就此罢休,家庭暴力会成为这个家庭的家常便饭。施暴者写的认错书会成为证明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受害方一定要妥善保存,在认错书中,最好让施暴方写清楚家庭暴力的次数和时间,这样更加方便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存在。(5)告诫书。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所以,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也可以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涂宗华律师 涂宗华律师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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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本周末天气不稳定,下周中后期雷雨增多
    异议申请,认为该账户存款系其与丈夫共同经营收入,并非丈夫个人所有,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吗?裁判要旨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应充分调查被执行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同财产。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存款虽以个人名义所存,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案涉存款系其个人财产,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共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涉案银行存款进行冻结。案情简介武某某与高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济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济宁开发区法院)于2022年3月25日作出(2022)鲁0891民初722号民事判决:高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某某支付劳务费8500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文书发生法律效力。案件进入执行后,经济宁开发区法院调查,高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高某某采取拒接电话、躲避法院工作人员等方式规避执行,案件陷入僵局。对此,济宁开发区法院决定查询被执行人高某某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经查询,被执行人高某某配偶名下张某某银行账户存款十七万余元。法院遂冻结被执行人高某某配偶张某某名下部分银行存款,并及时通知了张某某。张某某到济宁开发区法院拟提交异议申请,陈述该账户存款十七万余元系其与高某某共同经营收入,并非高某某个人所有。法院裁判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在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时,法院可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并通知其配偶,如其无异议,法院可直接执行相关财产。理由如下:第一,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据此,第三人占有的财产如属于其与被执行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先查封该财产,然后进行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执行人及其配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人民法院可冻结被执行人配偶名下银行账户的财产。本案中,被执行人高某某与案外人张某某于1999年11月29日登记结婚,婚后高某某与张某某共同经营收入十七万余元存入案外人张某某名下银行账户,该存款属于张某某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夫妻共同财产,即案外人张某某名下银行账户的存款中有被执行人高某某的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高某某配偶名下夫妻共同财产中被执行人高某某个人部分,符合法律规定。第二,共有人对查封、扣押、冻结无异议的,人民法院可直接执行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据此,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共有财产后,共有人可协议分割共有财产。本案中,被执行人配偶经释法析理,对人民法院冻结其银行账户无异议,同意扣划部分存款用于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被执行人高某某所负金钱给付义务,故可视为已进行财产分割,人民法院可直接执行相关财产。法院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2022)鲁0891执1367号执行裁定:济宁开发区法院作出的(2022)鲁0891民初722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对于武某某的义务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七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邝宪平律师 邝宪平律师
    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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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拆迁安置法律知识
  • 南昌拆迁安置法律专辑
  • 房主不迁户口如何进行索赔
    房主不迁户口如何进行索赔
    房主不迁户口如何进行索赔?本文详解房主不迁户口的索赔方法,探讨法律解决途径,为您答疑解惑。 由于户口与房产权是分开管理的,产权纠纷可通过法院处理。
    拆迁索赔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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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动迁家庭内部分配原则
    动迁家庭内部分配原则
    动迁家庭内部分配原则是什么?本文将详细解读动迁家庭内部分配协议的有效性、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以及反悔处理方式,为您提供法律指引。
    动迁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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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旧村改造违法吗
    旧村改造违法吗
    旧村改造违法吗?本文综合分析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旧村改造的合法性及其相关条件。欢迎提问,安信10平台会为您提供温暖的法律援助。
    城市房屋拆迁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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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
    农村房子没有房产证拆迁怎么办?文章将详细解读拆迁补偿、补偿流程与补偿协议有效性等关键点。 究竟怎样才能保障您的权益?让法律小助手安信10平台带您了解。
    农村房屋拆迁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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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
    棚户区改造补助如何发放
    棚户区改造补助的发放具体流程涉及多个法规指导。本文将梳理相关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您提供全面的解读。想深入了解具体细节吗?跟随法律小助手安信10平台,一探究竟。
    安置补偿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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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南京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本文详解补偿办法的三大要点,从征地原则到具体补偿,一一为您解读。有疑惑,就来安信10平台,我们的法律小助手带你一探究竟。
    拆迁安置诉讼
    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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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离婚拆迁房怎么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该方所有。(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无明确约定产权归属的,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以下就是安信10平台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拆迁房怎么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拆迁房
    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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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
    行政强拆是指现行条例下,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等主体执拆迁许可证进行的强制拆迁。司法强拆是指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被征收人不满意补偿协议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搬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制度设计。下面由安信10平台的小编在本文详解司法强拆的相关知识。
    强拆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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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拆迁人
    被拆迁人
    拆迁人违约的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对征地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对于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被拆迁人的问题,安信10平台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拆迁人
    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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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赔偿 离婚
    拆迁赔偿 离婚
    被离婚赔偿的具体金钱数额并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我国只对离婚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况有严格规定,例如:一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其他重大过错,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那么拆迁赔偿 离婚?下面安信10平台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拆迁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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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法规
    拆迁法规
    拆迁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极为常见的,强制拆迁来说我们并不陌生,但是强制拆迁并不是政府部门肆意乱来的,它必须严格的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那么,拆迁法规?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拆迁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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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离婚能分户吗
    拆迁离婚能分户吗
    很多女生结婚后,都会把自己的户口迁到男方那边去,但是世事难料,如果日后夫妻离婚后,就涉及到一个户口的问题。那么拆迁离婚能分户吗?离婚户口本分户有哪些条件?分户口需要什么手续?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安信10平台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拆迁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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