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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碰撞的交通事故怎样认定责任

安信10平台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10:19:10 人浏览

  一、如果没有碰撞的交通事故怎样认定责任

  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责任这么认定: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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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10平台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1.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

  2.同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当的,双方负同等责任。

  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4.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事故的,根据各自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5.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的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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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信10平台提醒您,可以作为交通事故责任的主体如下:

  1.出借、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主体为实际使用人;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的,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连环购车,车辆已完成交付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主体为车辆买受人。

  3.分期付款保留所有权的车辆买卖合同,车辆已完成交付但车款未全部付清未办理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主体为车辆买受人。

  4.职务行为的责任主体

  (1)公车公用,由用人单位是责任主体(无过错责任)。

  (2)公车私用,按用人单位是否履行对员工和车辆的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挂靠车辆的责任主体(有挂靠合同且合同对购车款、车辆所有权人、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责任承担主体、税费的承担有明确的约定),无论挂靠是有偿还是无偿,发生交通事故时由挂靠方和被挂靠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及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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