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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是什么

安信10平台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3-12-08 16:06:34 人浏览

导读:

行为犯和结果犯的区别为是否要求侵害具体对象。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构成要件要求侵害具体对象的话,那么该种犯罪行为可以依法认定为是结果犯;反之,如果不要求,可以认定为是行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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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犯与结果犯的区别以构成要件是否要求侵害具体对象为标准,要求具体侵害对象的是结果犯,不要求具体侵害对象的是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一旦实施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不需要造成特定后果,仅仅是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犯罪的罪犯。而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法律所规定的行为,而且还需要造成法律所规定的特定后果,才能构成犯罪的罪犯,这一类犯罪如果没有产生法律所规定的特定后果,则不成立犯罪。过失犯罪都是结果犯,绝大多数故意犯罪也都是结果犯。

  在行为犯中,行为人着手实施,该具体犯罪构成要件,客观方面的行为后,只有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这种程度的,不构成犯罪既遂。如 脱逃罪以行为人达到脱离监禁羁押的状态和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偷越国境罪,以行为人达到越过边境线的程度,为犯罪既遂的标志。

  二、行为犯可以判缓刑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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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安信10平台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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