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在如下情况下能够指定遗产管理人:相关人员对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
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的,
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
若当事人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