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轻微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怎么办
1、轻微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当事人需要准备好事故认定书、起诉状等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当发生双方的轻微交通事故时,应该首先互看证件,即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如遇到证件不全的,应该立即报警等待处理。
2、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交通事故证据材料:
(1)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3)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4)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5)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6)其他证据材料,如《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