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潮阳民一初字第177号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2004)潮阳民一初字第177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187号 原告重庆三仕商贸有限公司(下称三仕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86号。 法定代表人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05)张商初字第60号 原告北京市新明实业发展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来福,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彭鹏,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徐民二(商)初字第233号 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海支行,地址上海市宝庆路10号丙。 负责人沈鹤良,系该行行长。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汕濠法民二初字第57号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汕头市分行,住。 负责人林庭杰,行长。 委托代理人郑伟文、肖文洲,该行职员。
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烟涉民初字第2号 原告:日本有限会社小谷食品。住xxx。 法定代表人:小谷一夫,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戎,山东鑫士铭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6)民二终字第18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昊华化工(集团)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号。 法定代表人:王印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991年3月21日,湖南省茶陵县大蒜制品厂(以下简称大蒜厂)取得了茶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2年7月24日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青民再终字第72号 上诉人(一审被告)平度市蓼兰镇东吴家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吴思乐,该村委主任。 委托代理人邓俊英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扎民初字第16号 原告张云逸,36岁,汉族,个体工商户,现住xxx。 被告阿尔本格勒镇政府,住xxx。 法定代表人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喀民终字第140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乐道,汉族,69岁,河南省新蔡县人,个体户,住xxx。 委托代理人张盛利,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5]并民终字第892号 【要点提示】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签订保证保险合作协议在先,且约定各相关协议不得与本协议相抵触,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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