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10平台最新网址
更新时间:2023-12-10 23:22:53
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爸疫情期间因为不准时租日租活动,没有被拘留,但是也被抓到派出所一两天。然后最近因为又是时租日租的情况,房间里面有人赌博,不知情,然后又被抓进去了,然后已经关了15天了,这边派出所说还要补上疫情时候的,还要关15天,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宝博国际平台派出所,很无理啊,本来今天已经是第15天了,今天就要放出来了
1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0-1606-9230
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81-2210-0248
你好,这个是什么案件需要协助,不合理可以宝博国际平台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80-5422-8909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400-8705-708
你好,这是需要配合派出所的调查的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89-0222-7707
你好,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的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1-8901-9356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3-8008-2746
你好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电话-133-6058-2516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帮助你的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暂时不羁押。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暂时不羁押。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咨询我
服务地区-广东广州
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暂时不羁押。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还有可能被羁押。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疫情期间拘留所是否收人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决定的。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有一部分的地区会暂时不羁押,进行延迟羁押处理。
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羁押。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疫情期间拘留所是否收人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决定的。
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有一部分的地区会暂时不羁押,进行延迟羁押处理。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羁押。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疫情期间拘留所是否收人是根据当地公安机关决定的。
疫情期间避免看守所在押人员互相传染,所以有一部分的地区会暂时不羁押,进行延迟羁押处理。一旦疫情过去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再决定是否羁押。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