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x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静劳人仲(2023)办字第 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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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xxx 与被申请人 xxx 租赁有限公司因解除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等事宜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3 10 7 日向上海市 xxx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会于2023 10 12 日依法受理。

申请人称,其于2018 6 13 日入职被申请人,从事业务 推广与调研工作,合同约定月固 定工资4200元,加浮动绩效奖金,银行转账发放。 2022 7 月申请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治疗结 束后,被申请人各部门领导多次对申请人劝退,2022 8 15 被申请人电话辞退申请人,并同 意赔偿4.5个月工资,但双方就解除各项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 2022 8 16 日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调岗至距离 33 公里外的总部,申请人多次明确拒绝后, 2022 9 15 日被申请人以调查为由 强行要求申请人停职停薪,并收回全部工作权限,将申请人移除工作群,封禁企业微信,收回门禁卡等。2022 10 月下旬,被申请人通知申请人至总部复工,申请人予以拒绝, 2022 10 月底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调回原岗位并降职降薪,并拿走申请人四年多积累的客户资源。综上,在被申请人种种逼迫下,申请人不堪重负于 2022 11 7 日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被申请人至今仍拖欠申请人加班费、结案奖金等。故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 1 、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153410.85 元;2、支付 2020 8 1日至 2022 10 31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76281.26 元; 3 支付2022年结案奖金 24167.55 元;4、支付 2022 8 1 日至 2022 11 7 日期间工资差额 14634.89 元; 5 、支付 2022 年未 休年假3.5天折算工资 5140.77 元;6、支付 2 022年全年报 销款2100元。

被申请人辩称,不同意申请人所有请求。不存在未按劳动合 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申请人调岗申请人原因为申请人存在多项违法违规, 申请人迟到早退消极怠工,屡屡无法达成目标,被申请人多次谈 话没有改进;申请人存在窃取 业秘密,严重损害被申请人利益等行为。但看在申请人年纪小, 认错态度积极,故调申请人至 xxx 汽车部工作,后申请人主动离职,至 xxx 汽车部办公时薪资岗位没有变动,前景更好,不存在恶意调岗。被申请人足额支付所有薪资,包括结案奖金、报销、年休假折算工资、加班工资。

本会经查,申请人于2018 6 13日入职被申请人,岗位为业务推广及调研,与被申请人签订有期限自 2018 6 -23 日至 2021 6 23 日的劳动合同。

又经查,2023 11 7 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供劳 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 关系。

再经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事宜 发生争议,申请人于2022 11 7 日向本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06821.70 元,本会依法受理并作出裁决 [ 静劳人仲 (2022) 办字第 2837 ], 未支持申请人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人请求未获支持,双方均称未就法院判决提起上诉。

本会审理中,申请人称其2020 5 月工作地点调整至静安区 xxx ,申请人当时 xxx 附近居住。申请人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补贴组成,入职时基本工资4200元,离职时月工资 14500 元,每月 10 日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支付上月全月工资,结案奖金以报销款形式支付 2022 5 月结案奖金已支付, 2 0 1 9 2 0 22 11 2 0 2 2 5 金作 2 0 2 2 11 2 0 2 2 7 月基 岗降 2 0 22 1 1 月工资未发。2 022 8月降 低基 本工资 ,职务加给 2400元调至 5 0 0 9 0 8 2 0 22 8 1 6 8 3 0 日通知申请人 8 16日调 xxxx 总部汽 部上班,职务加 客户 调整 岗位 调岗 行调 务在 xxx 9 1 5 申请 求申请 10 1 8 知申 xxx 求被 支付 xxx 申请 11 7 提出 不认 申请 实, 请人 件培训 A + , 2 02 2 挂在主管名下,2022 6 月申请人发生工伤,被鉴定为因工致残程度十级。 2022 年报销为通讯费,每月最高 400 ( 需提供定额发票 ) , 1 0 0 申请 被申 绝通过 销, 2 022 6 1 0 报销 20 0 0 1 0 0 费报

被申请人称2020 5 月申请人 工作地点调整至静安区 xxx ,合同写明申请人在普陀区 xxx 居住。申请人月基本工资4200元及绩效工资组成,离职时申请人基本工资 11225 元,被申请人已支付申请人所有结案奖金,职务加给不属于基本工资,庭后核实职务加给性质。 202 2 8 16 日调整申请人至 xxx 总部 xxx 汽车科,原因为申请人把自己的钱借给客户、泄露商业机密等,调整后基本工资没有变动,职务加给确实变少,代理人不了解申请人是否同意岗位调整,申请人一直在 xxx 上班,有在 xxx 总部工作一段时间,9 15日至 10 18 日对申请人停职调查,调查结果为申请人违反规章制度,并告知申请人,代理人不知道以何种形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不配合调查,故 10 18 日通知申请人在 xxx 路复职, 继续要求申请人配合调查,11月因申请人一直闹事,恢复申请人至 xxx 路上班,但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人有通讯费报销,具体额度代理人不清楚,申请人提供过发票,庭后提供报 销凭证及支付凭证。

申请人为证明其存在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情形及加班时长向本 会提交2020 8 月至 2022 10月考勤记录、微信聊天记录 (p35-p41) 书面材料,并称被申请人不允许申请人申请加班,领导通过微信、口头要求下班后、上班前加班,申请人延长工作时间加班 595.5 小时,按照该月实发工资数额为基数计算。被申请人质证称有时项目紧 张,申请人自愿加班, 申请人有过加班,其 间灵 统计 考勤 形式 但不 真实 不认 ,庭 提交考勤记录。

申请 2 0 22 3 . 5 年休 交系 被申 予以

2 0 21 9 2 0 2 2 1 0 资单 银行 资单 2 0 22 8 之前 24 0 0 5 00 申请 真实 以认

被申 违规 违纪情况向本会提交短信沟通记录、打印明细、借条等书面材料。

申请 2 0 22 4 5 居家 疫情客 明细 实性 不认 ,申 有人 xxx 是申 人朋友 不是 被申 人客户。

依本 , 被申 考勤记录及报销相关凭证。

申请 薪是 合法 合理 被申 达标 存在 对申 行调 印明 借条等书面材料 ,申请人对以上材料的证明目 的并未认可。首先 使 于不能胜任工作 被申请人 并不能 因此获 得当然的 位调整权。其次,被申请人 交的打印 明细、 借条等 又不足以 明申请人存在违纪情形,理 应承担 不利 后果。综上, 被申 请人据 此对申请人进行 支付 20 2 2 8 1 日至 2022 11 7 日期间工资差额及工资 14634.89 元的请求理由正当 本会予以 支持。 在此情 形下,申 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xxx 相关规定 解除与 被申请 人之间劳 合同,继而要求 劳动 济补 律规 本会亦予以支持 结合申请 人提交 的工资 单及银行 易明细,经核算金额为152281.80元。

《中华人民 共和 国劳动争 议调 解仲裁 法》第 xxx 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 人对自己 提出的 主张, 有责任提 证据。申请人就其2022年尚有结案奖金应发未发及存在车费报销情形,理应承担不利后果, 其要求被 申请人 支付20 22年结案 金、2022年车费报销 100 元的请求依据不足,本会不予支持。

循积 诚信 被申 其已 足额 年休 未向本会提交相应证据予以佐证,理应承担相 不利后果。

5 9 5 . 5 间加班情形向本会提交2020 8 月至 2022 10 月考勤记录等书 面材料予以佐证 ,被 申请人确认 申请人存 在延长 工作时间加班, 但否认申请人提交的考勤记录所载时长,且称其没有统计过加班 申请 求提 考勤 应承 会采 申请 2020 8 1 日至 2022 10 31 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 76281.26 元的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

年休 2 0 22 3 . 5 天年休假未休向本会提交系统截图予以证明,被申请人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现 申请 人要求支付 2022 年度年 休假折算工 资的 请求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不足一天部分不再进行折算,经核算数额为 4096.55 元。

关于通讯费报销。被申请人称申请人存在通讯费报销,具体额 申请 人向本会提交相 关报 销凭证及支 付凭证,理 应承 担不利后果,现申请人要求报销 2022 年度通讯 2000 的请求 理由正当,本会予以支持。

经本会主持调解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 国劳动合 同法》 和《中 华人民共 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裁决如下:

一、被申请人 xxx 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 xxx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计人民币 15 2 2 8 1 . 80

二、被申请人 xxx 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 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 xxx 2020 8 1 日至 2022 10 31 日期间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计人民币 76281.26 元;

三、被申请 xxx 赁有限 公司于 本裁 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人 xxx 2022 8 1 日至 2022 11 7 日期间工资差额计人民币 14634.89 元;

四、被申请人 xxx 赁有限公 司于 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申请 xxx 2022年度应 休未休年休假3天折算工资计人民币 4096.55 元;

五、被申请人 xxx 租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7日内报销给申请人 xxx 2022年度通讯费计人民币 2000

六、对于申请人 xxx 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仲裁 xxx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