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综合,证券投资,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2018年我妻子被患有精神病的岳父杀害,后岳父悔恨不已自杀身亡。岳父2010年再婚后并未与继岳母办理结婚登记。我想取得妻子和其父亲的遗产分配权,继岳母却坚决反对,认为财产是属于其一个人的。
圆满解决:受害人父亲并未与女方办理结婚登记,同居生活期亦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因此属于同居关系,女方无权按照配偶关系取得继承权。并且,经鉴识律师多方取证,证明了客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取得主要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