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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王健律师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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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股权转让支付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电汇等方式支付。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应当向受让方出具收据并前往工商部门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股东变更登记。此外,转让人可以开具授权委托书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有资质代办机构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的程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安信10登录官方入口 金尊国际官网

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公司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

因此,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外商投资企业并购则比较复杂。

二、股权转让的对价是什么意思

对价:一方为换取另一方做某事的承诺而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代价或得到该种承诺的代价。指当事人一方在获得某种利益时,必须给付对方相应的代价。

三、股权转让的法律后果

安信10登录网页版提醒您,股权转让会有两种法律后果:

1.股东之间转让其全部股权的,转让股东丧失股东资格,受让股东股权份额增加;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受让人加入公司,取得股东资格,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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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健
  • 执业律所:上海融孚(重庆)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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